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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未知 時間:2023-04-10
基于勞務派遣合同的特殊性,派遣單位的主營業務就是將勞動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向被派遣單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費。勞務派遣合同中,被派遣勞動者同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受《勞動合同法》約束。
因此,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規定基本一致。但在派遣合同中,被派遣勞動者基于被派遣單位無過錯退回,派遣單位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被派遣勞動者不同意的,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