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北京四達人事代理 時間:2018-05-21
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表二)填報說明
一、使用說明
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適用于單位辦理新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建立社會保險個人信息時填寫。此表一式兩份,經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核準后,雙方各自留存一份。
二、指標解釋
1、 組織機構代碼:以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核發的代碼為準,如參保單位無賦碼資格的,由社保經辦機構賦予替代碼。
2、 單位名稱:參保人所在用人單位的全稱(同工商登記或有關部門批準的名稱一致)。
3、 姓名:同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內容一致。
4、 公民身份號碼:本市參保人員必須填寫經公安機關進行升位處理后的18位號碼(以戶口簿內容為準)。
5、 出生日期:與居民身份證不一致時,應附相關證明材料。
6、 性別、民族:與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內容一致。
7、 文化程度(代碼項):依據參保人員實際情況,按照類別選擇以下代碼填寫。
11 博士
12 碩士
21 大學
31 大專
40 中專
50 技校
61 高中
62 職高
70 初中
80 小學
90 文盲或半文盲
8、 增加日期:填寫參保人員首次繳費進入月報的時間。
9、 增加原因:按以下所列相關代碼序號填寫。
1 新參加工作
2 險種登記
3 機關事業調入
4 復員軍人
5 轉業軍人
6 外省市(含行業)調入
7 其它新參統
10、 職工身份:只填寫干部、工人、軍轉干部、兩航起義或100%老專家。
11、 用工形式:按照本人的身份,填寫固定工、合同工、農轉工或原工商業者中的一種。
12、 兼職: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工作的人員按實際情況選擇“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劃“√”。非全日制”專指小時工。
繳費人員類別(代碼項):依據參保人員實際情況
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表二) | ||||||||
| 組織機構代碼: | 單位名稱(章): | |||||||
| 姓 名 | 公民身份號碼 | 出生日期 | 民族 | |||||
| 性 別 | 文化程度 | 增加日期 | 增加原因 | |||||
| 繳費人員類別 | 職工身份 | 上年月均工資 | 繳費基數 | 養老( )失業( )工傷( )生育( ) | ||||
| 參加工作日期 | 行政職務 | 是否殘疾職工 | 工種 | |||||
| 專業技術職務 | 工人技術等級 | 用工形式 | 兼職 | 全日制( )非全日制( ) | ||||
| 戶口所在街道名稱 | 街道編碼 | 戶口性質 | ||||||
| 戶口所在地地址 | 區(縣) 街道(鄉鎮) 居委會 | |||||||
| 居住地地址 | 郵政編碼 | |||||||
| 參保人電話 | 聯系人姓名 | 聯系人電話 | ||||||
| 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 年 月 | 個人繳費帳號 | 開戶銀行 | |||||
| 參加險種 | 養老( )失業( )工傷( )醫療( )生育( ) | |||||||
| 填報人: | 本人或委托人(簽章): |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 ||||||
| 工種補充資料: | ||||||||
| 特殊工種 | 工作起止時間 | 所在單位名稱 | 組織機構代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