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北京四達人事代理 時間:2018-05-21
一、所有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應到辦公室申領離職申請書及物品移交清單,填妥后,由部門經理、辦公室同意簽字,交總經理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將表交回辦公室核查存檔,再轉交財務部,待月底結算薪資,發薪日發放。
二、不按手續辦理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而離職的員工,作為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力,并不再發放當月工資和獎金(提成)。
三、員工在獨立擔負的任務尚未完成又不能停頓的情況下,不得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扣除其一個月的工資及提成。
四、自動辭職的員工必須提前15天向公司人事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規章辦理辭職手續,月底結算薪資。
五、對公司解聘人員,月底按實際工作日計發工資。
六、試用期間,本人提出辭職,滿一個月者(含一個月)按試用工資標準發放;未滿一個月按實際出勤天數(不含公休,例休)發給生活補助,標準為15元/天。
七、離職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完成下列移交手續方可離開公司及到財務部領取相應薪金。
八、離職人員因工作未交接清楚,給后期工作帶來陰礙的,獎金不予支付。
九、離職人員若因未完成的延續工作,影響公司正常運作,公司有權只支付當月工資的50%薪金,獎金等一切不予計發。
十、如離職人員交接工作有所保留,嚴重影響后期人員工作,經查屬實的,公司有權扣發當月所有薪金。
十一、離職人員如被發現竊取公司文件及資料,停發一切待支付薪金,并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二、屬調入的員工要求調離本公司的,必須經辦公室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十三、員工被用人部門認為在其現任崗位不適合的,用人部門可向辦公室申請,由辦公室協調公司內部調換另一崗位。
十四、辭退員工,公司需提前七天通知被辭退者。
十五、員工與公司的勞動關系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建立,到合同期滿自行終止。